为促进跨境电商新业态发展,帮助跨境电商出口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推动外贸促稳提质,为保就业保市场主体提供支撑,海关总署于7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南京、杭州、宁波、厦门、郑州、广州、深圳、黄埔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出口,简称“跨境电商B2B出口”,是指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运送至境外企业或海外仓,并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完成交易的贸易形式。主要包括两种类型:指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送达境外企业。指境内企业先将出口货物通过跨境物流送达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线上成交后再从海外仓送达境外购买者。根据海关总署第75号公告,自7月1日起,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业务类型,选择以上方式向海关申报跨境电商B2B出口。之前我国对跨境电商监管制度和政策措施集中在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B2C)领域,对占大部分的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B2B)业务缺乏针对性监管制度和政策措施。以前企业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的业务量无法显现,也无法像跨境电商B2C出口企业那样享受对新业态的政策支持措施。此次改革为跨境电商B2B出口增列了专门监管方式并配套通关便利化措施,有助于推动外贸新业态健康快速发展,帮助跨境电商出口企业纾解困难,标志着我国跨境电商优进优出取得了重要进展。改革实施之前,跨境电商B2B出口企业只能按照传统贸易方式申报通关,7月1日改革实施后,跨境电商B2B出口有了专门的通关方式,享受通关便利。一是可以通过网上传输订票或订舱单等信息,简化了企业申报手续,实现了报关全程信息化。二是针对跨境电商物流时效要求高等特点,企业可以选择时效更强、组合更优的方式运送跨境电商货物,还能享受优先查验的便利。三是此前一些企业采用跨境电商方式出口需要单独打包并逐个贴好面单,现在企业可以跨境电商批量出口,节省出口前人工操作和物流成本。四是针对跨境电商出口的中小微企业出口单票价值低、单量大等实际,为中小微出口企业提供了申报便捷通道和简化申报等便利化措施,不仅需传输的单证少了,申报的项目也少了,进一步降低企业通关成本、提升通关效率,助力中小微企业拓展跨境电商出口业务。
全国10地跑通跨境电商B2B出口全模式试单
7月1日凌晨,随着一声清脆的点击鼠标“咔嗒”声后,北京海关、天津海关、南京海关、杭州海关、宁波海关、厦门海关、郑州海关、广州海关、深圳海关、黄埔海关10地海关正式开启全国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这10地在全国范围内抢先实现了跨境电商B2B出口新模式全覆盖,标志着9710、9810跨境电商出口新政顺利落地实施。注册登记、备案
注册:跨境电商企业、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物流企业等参与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的境内企业,应当依据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有关规定在海关办理注册登记,并勾选相应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类型;已办理注册登记,未勾选企业类型的可在“单一窗口”提交注册信息变更申请。备案: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的企业,应在海关开展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企业向主管地海关递交以下材料:1.《跨境电商海外仓出口企业备案登记表》(简称《备案登记表》)及《跨境电商海外仓信息登记表》(简称《海外仓登记表》,一仓一表)一式一份;2.海外仓证明材料:海外仓所有权文件(自有海外仓)、海外仓租赁协议(租赁海外仓)、其他可证明海外仓使用的相关资料(如海外仓入库信息截图、海外仓货物境外线上销售相关信息)等;报关单和清单两种方式申报
单票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元,或涉证、涉检、涉税的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企业应通过“单一窗口”的货物申报系统申报;单票金额在人民币5000元(含)以内,且不涉证、不涉检、不涉税的,企业可以通过“单一窗口”的货物申报或跨境电商系统申报。1.以报关单方式申报的,务必传输交易订单或海外仓订仓单电子信息,具备条件的可加传收款信息。2.以清单方式申报的,务必向海关传输交易订单或海外仓订仓单电子信息,物流企业向海关传输物流电子信息,具备条件的可加传收款信息。近年来,线上贸易发展迅猛,且逐渐趋向常态化。根据统计,上半年线上交易已占总交易数据的33%以上。跨境电商已成为外贸发展新的增长点,展现诸多新业务特点。现有的跨境电商政策主要是针对B2C零售进、出口方式为主,从未出台过相应的跨境电商出口B2B监管措施政策,因此也出现了商业实质与现有监管方式不匹配的现象。从海关监管的层面而言,跨境电商的采购主要是有增值税发票和无票两种途径。一直以来,B2B出口的卖家都存在“无票”痛点。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要求“加快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发展”。国务院近期发布的《关于同意在雄安新区等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0〕47号)中,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着力在跨境电商B2B相关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探索创新,研究出台更多支持措施。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在传统外贸行业面临严峻形势的情况下,跨境电商业务成为我国稳外贸保就业的重要砝码,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政策出台势在必行。近年来,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凭借物流成本低、送达时效高、售后服务好等优势在国外发展迅速,疫情期间从事出口海外仓业务的企业大都实现逆势增长。此次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改革,采用企业一次登记、一点接入、简化申报、便利通关、优先查验等针对性的监管便利措施。企业可以从“单一窗口”申报,支持批量导入,实现全程通关无纸化,降低了企业通关成本;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可申请优先查验,保障跨境电商出口货物快速通关;此外,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可跨关区转关出运,在疫情期间物流通道普遍面临不畅的背景下,为跨境电商出口货物“另辟蹊径”保驾护航。一些电商企业代表认为:“跨境电商B2B-9710清单申报的最大的特点是可以进行6位简化申报。像我们这种常年走单票货值低于5000元人民币、不涉证、不涉检和退税的B2B订单企业,能做到全流程申报线上化,这点对比一般贸易来说,通关时效将得到大大的提升。”状元谷负责人表示“跨境电商B2B模式下,企业还可以把多种模式结合,解决小包、大货、FBA以及其他平台海外仓的货物在同一场站清关和拼车出口的难题,也支持区域通关一体化和跨境电商转关等做法,对做海外电商的商家的便利和成本优化提供了很大的支持”。加入产业互联网雄鹰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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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B2B内参):近段时间跨境B2B发生了件大事 将对跨境电商发展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