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人人都是产品经理”的深圳大会上做了个40分钟的分享,900人的场面有点儿大哈
我的分享题目是:
其中讲到to B的收费模式,买断式软件license费用<(不如) SaaS按年收费 < 按订单/交易收费 < SaaS企业与客户一起分销售额/毛利.....
为什么?—— 因为“机制”的效率远超过人的督促和管理。
所以我常说,一个好的机制胜过一万遍日常管理。
SaaS收年费,每年都有CSM(客户成功经理)会背这个任务,他就会想方设法服务好客户;从客户那里拿到了续费,也会特别有成就感;部门也可能从“成本中心”变为“利润中心”,更容易实现商业上的闭环和自我价值的证明。
今天我再往前多想了一点,这和梁宁大神说的C端“高频打低频”不是一回事儿吗?
梁宁的大意是,微信app的打开频率高,因此可以给游戏、打车、电商导客户流量。
企业服务企业,如果买断软件使用权是一次性的付费;SaaS是按年收费;而“切交易”、“分销售额”是天天要和客户纠缠在一起帮助客户更多更方便地产生营收。
那么,to B与to C一样,是否频率越高、服务触点越多,价值也就越大呢?
粗想有些道理,欢迎大家留言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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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SaaS白夜行):to B也是高频打低频吗?#商业感悟#(3)